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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財委會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修案 20180315
【記者陳維強/台北報導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(十四)日審查通過「海關進口稅則」部分稅則修正草案,該修正案係為配合履行臺宏(宏都拉斯)、臺尼(尼加拉瓜)二項自由貿易協定(FTA)生效後,擴大經貿效益相關決議文。 關務署表示,依據臺宏第十四、十五號及臺尼第六號決議文之我方關稅減讓承諾,該草案增註部分,修正二項;八位碼稅則號別增訂一項、修正四項。 臺宏FTA部分,修正稅則第十七章增註五規定之配額數量由財政部每年依臺宏FTA規定公告;依據該協定名稱配合修正,於我國名後加註臺灣。調降宏國「牛肉骨,生鮮或冷藏」及「其他食用牛雜碎,生鮮或冷藏」二項產品關稅稅率至免稅;原產於宏國之「粉狀,粒狀或其他固狀乳及乳油,含脂重量不超過一·五%者」及「粉狀,粒狀或其他固狀乳及乳油,含脂重量超過一·五%者,未加糖或未含其他甜味料者」二項產品關稅稅率分六年逐步調降至免稅。 臺尼FTA部分,調降原產自尼國之「牛腸、膀胱及胃(肚),整個或切開者均在內,生鮮、冷藏、冷凍、鹹、浸鹹、乾或燻製者」關稅稅率為免稅。依據該協定名稱配合修正稅則第十七章增註四,於我國名後加註臺灣。 關務署表示,本次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經立院財委會審查通過後,仍需交付立法院院會完成二、三讀程序,於我國分別與宏國、尼國彼此通知完成必要內部法律程序之三十日後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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